鑑價優點:
現行的土地估價制度,約可分為兩種不同性質的估價:
(1) 政府機關辦理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所為之地價查估,目的是作為課徵土地稅
賦的依據與土地徵收補償價格之標準。
(2) 基於市場需要而由民間業者所作的不動產估價。民間不動產鑑定業的業務非
常廣泛,大概分為不動產、動產、無形資產等三大類。
不動產估價部分主要評估的目的有:
1.房地產買賣價格估價
2.繼承之不動產分配評估
3.法院訴訟、拍賣之不動產評估
4.移民資產證明估
5.損害賠償價值鑑定
6.上市公司專案評估
7.國稅局或會計師作帳憑證
8.都市更新、合建投資規劃
9.土地開發利用效益評估
10.大型購物中心開發效益評估
11.工商綜合區開發價值及可行性評估
12.捷運站聯合開發案評估
13.國外不動產時值評估
14.銀行貸款價值評估
15.以有地出售價格評估
16.企業經銷、承攬之下游廠商提供擔保估價;
17.承攬政府、軍方或營造業投標等所提供之不動產價值鑑定
18.其他專案估價。
而動產估價部分主要是指機械設備、骨董字畫、交通工具等有形物的價值評
估。
再來就是無形資產估價則是評估商譽、商標權及經營效益價格。 目前不動
鑑定業已趨向成熟,所發展出來的鑑定公司大多都能持有龐大的行情與區域資料
庫,享有相關企業的資源及對商圈有高度的熟悉等有利條件,具有相當的權威性
的數據,來判斷市場及單一物件的價值性,不只提供政府機關或銀行…等相關單
位參考,更能提供買方與賣方作價值的衡量優勢,讓房地產市場不再充斥神秘的
色彩,導致毫無根據的估算所造成的買賣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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