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賺差價 2.增建售屋:如違建、增建部份當成合法建物來賣,常將室內灌虛坪來賣。 3.加盟店:由於有些房仲業者冒名知名加盟店,所以,房仲經紀人名片應須 「加盟」註明,以保障其權利義務。 4.巷道當成前院 5.納骨塔:納骨塔須經地目變更、水土保持、山坡地開發管理條例,另須經 雜照、使用執照、建照等三關卡,所以在未正式核發前,不能斷然謂己核 發執照。 6.賣露台 7.灌虛坪 8.登記:民國六十五年興建之舊屋,有些只有登記主建物,公設並沒有登記 ,所以十五坪的房屋,可能將屋頂突出物、附屬建物都計入灌虛坪,造成 公設比相當高。 9.斡旋金 10.瑕疵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