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吉不動產顧問
 
會員廣告區
帳號:
密碼:
 
房地新聞
房地百科
常用法規
房地試算
公告現值查詢
山坡房地檢冊
十二星座購屋
拜拜須知
售屋DM欣賞
桌布下載
房網相連
 觀看訪客統計報表

另有房屋座落者,應符合何種資格條件,始可提出申報



可依規定申報房屋座落紀錄者有下列二種狀況:

(一)二年內首次建購一戶住宅者:

 除主建物外,另有公共設施(共同使用部分)或同時購有停車位者,應於申請同
 時檢附「公共設施」或「停車位」之土地、建物登記簿謄本及房屋稅籍證明書
 提出申報。 

(二)另有符合一定標準以下之房屋座落紀錄者:

 勞工本人或家庭眷屬名下另有房屋座落(包括住宅、店舖、工廠、辦公室、倉
 庫、農舍、市場攤位、靈骨塔、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...等),於申請同時
 提出申報,經審核符合下列標準後,得准予申請:

 1.房屋持分面積:勞工本人以四十平方公尺計算,並按申請戶內之眷口數,每
  一眷口加計十七平方公尺,全部持分面積不超過一百平方公尺。 

 2.房屋課稅現值:依持分面積比例計算課稅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。 
 

【回百科首頁】  【回上頁】
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廣告刊登 e-mail: service@ggggg.com.tw  
本網站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*768 copyright(C)2000,5g real estate consultant co.,ltd all right reserved  五吉不動產顧問有限公司  TEL:03-5589896